一、離婚爲什麼男方要賠償女方賠償的條件是哪些
並不是離婚時男方一定要賠償女方,只有男方具有重大過錯,並且雙方是因爲男方的重大過錯行爲才導致離婚的情況下,男方纔需要向女方進行離婚損害賠償。重大過錯行爲指的是以下行爲: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離婚條件有哪些不允許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離婚的條件如下: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不允許離婚的情形如下: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三、男方打女方後,女方可以要求離婚賠償嗎
遭受家庭暴力受傷的婚姻當事人提起損害賠償訴訟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第一,行爲人實施了家庭暴力,並導致配偶健康權、身體權受到了損害。
第二,行爲人實施侵權行爲在主觀上有過錯,且必須是故意。
第三,導致了婚姻關係破裂,因此,配偶在離婚前不能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必須在起訴離婚時提出或者離婚後一年內提出損害賠償訴訟。
第四,提出損害賠償的配偶在主觀上沒有過錯,即對對方實施家庭暴力行爲上自己不能有同樣的過錯行爲。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透過本篇文章的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所面臨離婚爲什麼男方要賠償女方賠償的條件是哪些的問題。平常我們可以多多學習瞭解法律知識,這樣在面臨法律問題需要解決時,我們就能夠透過學習到的法律知識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關的法律問題,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爲您匹配專業律師在線爲您提供幫助。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