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冷暴力怎麼認定?

生活中,家庭暴力事件越演越烈,在這些事件中,有一部分是冷暴力引起的。那麼,什麼是家庭冷暴力?家庭冷暴力怎麼認定?家庭冷暴力的表現方式是什麼?詳情請閱讀下文了解。

家庭冷暴力怎麼認定?

家庭冷暴力怎麼認定?

“一年多了,我與丈夫幾乎?天都說不上一句話。起初,我常想和他溝通,可他卻一再忽視我的存在,不理不搭,我根本就?辦法將話說下去。現在,我整天痛在心裏,精神快要崩潰了……哪怕是他願意和我吵一場,我也心甘啊!”

其實,這種現象遠非個別。

這就是夫妻間的“家庭冷暴力”。這種“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在產生ì盾時,雖有拳腳相加、頭破血流,但對對方冷淡、輕視、放任和疏遠,表現爲惡語中傷、漠不關心、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懶於做一切家務工作等。

丈夫王某與妻子鍾芳(均爲化名)是在10年前走進婚姻殿堂的。王某隨着事業有成,他的收入高了,腰包鼓了,腦子也活了。而鍾芳難免“人老珠黃”,王某怕招來“陳世美”的罵名,影響自己的形象和仕途,雖有心離婚再娶,但又不敢提出。爲迫使鍾芳先提出離婚,造成自己也是迫於無奈的假象,王某一方面故意不與鍾芳溝通,對她不理不睬、視而不見,即使說上一兩句話,也是言語攻擊、暗藏威脅;另一方面限制鍾芳的生活範Χ,在家也無端挑剔,甚至在長達三年的時間裏,不與鍾芳過夫妻生活。冷漠、疏遠、壓抑、怨恨、敵意,使鍾芳慢慢對王某失去了感情、失去了信心,最後只好訴請離婚並提出精神損害賠償。

法院審理後認爲,王某雖沒有對鍾芳實施肉體傷害,但其行爲主觀惡意明顯,且已實際造成鍾芳精神痛苦,構成家庭暴力。遂在判決准予離婚的同時,判決王某賠償鍾芳精神賠償金20000元。

應該說,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儘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條僅規定“實施家庭暴力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其中沒有說明是否包括“家庭冷暴力”,但是家庭暴力的界定爲,是指行爲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爲。其中表明:家庭暴力除身體虐待外,還包括言語虐待、心理虐待等“精神”方面的虐待,本案中的情形是與之吻合的:

冷暴力的表現

1、王某實施的“家庭冷暴力”屬於“其他手段”。一般來說,言語虐待是指企圖以字眼、聲調來控制或傷害他人,表現爲吼叫、辱罵、諷刺、挖苦、不理不睬等。心理虐待則是指不實的指控對方、禁止對方上學或工作、阻止對方探視親人、嘲笑侮辱對方的朋友、責備或冷漠以對。王某把自己應盡的義務當作隨心所欲的權利來行使,對鍾芳不理不睬、視而不見、言語攻擊、三年不與鍾芳過夫妻生活等極端行爲,既是一種言語虐待,也是一種心理虐待。

2、鍾芳已受到“家庭冷暴力”的傷害,至少也是“一定傷害”。家庭冷暴力的負面影響是多方面的,包括對人的情緒的破壞性打擊;長時間導致的免疫功能下降,產生多種身心疾病,Σ及神經、血液循環、消化、內分泌等重要系統。如原有高血壓、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和睡眠障礙等,也會逐漸加重、惡化。王某具有利用“家庭冷暴力”傷害鍾芳的直接故意。即他明知長此以往,必然會造成鍾芳無法忍受並傷害夫妻感情,但這恰恰是他所希望的結果,也是他的目的所在,其惡意十分明顯。而鍾芳也正是基於此才慢慢失去感情、失去信心,被迫訴請離婚。已盡心盡力的鐘芳,對婚姻的破裂並無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