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家庭暴力財產分割

起訴離婚家庭暴力財產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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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起訴離婚財產分割可以嗎

家庭暴力起訴離婚財產分割可以,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時,假如存在有差錯者,參照照顧無過錯方的準則分割。過錯是指有重婚、有愛人者與別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遺棄家庭成員的。在分割財產時能夠恰當多分財產給無差錯方。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時,假如呈現有差錯者,參照照顧無過錯方的準則分割。過錯是指有重婚、有愛人者與別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優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因而依據該準則,假如一方有家暴行爲,受害人需求醫治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響正常勞動的,以及在財產利益方面遭到不良的影響的,在財產分割時應得到恰當照顧。在分割財產時能夠恰當多分財產、財產和家業給無差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