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判刑標準是什麼

家庭暴力判刑標準是什麼
法律上是沒有關於家庭暴力罪這一罪名的,家庭暴力涉及的罪名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
其中,構成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構成虐待罪的,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構成侮辱罪的,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
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
構成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