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家暴驗傷不嚴重怎麼辦?

一、我國家暴驗傷不嚴重怎麼辦?

我國家暴驗傷不嚴重怎麼辦?

我國家暴驗傷不嚴重的可以向有關機關申請調解,並且要求公安機關予以處罰、警告和訓誡。如果家庭暴毆打至輕微傷,則可以進行行政拘留,家暴導致嚴重後果的甚至要承擔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家庭暴力傷情鑑定程序是怎樣的

具有司法鑑定資質的醫院,不會接受個人的家暴鑑定申請。市民遭遇家暴後,只能先報警,由警方出具《法醫鑑定委託書》,市民拿着委託書再到醫院鑑定。

在生活中,我們也應該注意把那些家庭成員之間日常的爭吵,偶而的身體輕微傷害以及尚未造成後果的家庭糾紛與法律上的家庭暴力區別開來,夫妻間爭執打鬧不能算做家庭暴力。

家庭中存在暴力現象時較爲普遍的,但不是所有家庭中的打罵、爭執行爲都能夠成家庭暴力,法律要求認定家庭暴力必須造成身體上、精神上的一定傷害後果。比如說,僅僅是軟組織輕微挫傷,或者說僅僅是暫時的皮肉之苦,次數有不是很多,很難讓法院定性爲家庭暴力。只有毆打行爲導致了輕傷以上嚴重後果時,法院纔有可能認定構成家庭暴力了。因此,認定家庭暴力中的身體暴力,必須是經常性的和嚴重性的暴力行爲。

家庭暴力傷情鑑定中心是面向社會、面向羣衆的服務性機構,需要鑑定的,受暴者可自行到鑑定中心或委託婦聯辦理傷情鑑定工作。對經濟上確有特殊困難的受暴者,婦聯還會協調傷情鑑定中心在費用方面給予一定的特殊照顧。

目前,家庭暴力傷情鑑定中心還無法對家庭“冷暴力”做出等級鑑定。

傷情的鑑定報告,鑑定結論具有法律效力,是婦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最有力證據。工作人員提醒市民,一旦遭遇家庭暴力,要及時報警,如受傷則要及時進行傷情鑑定。

根據新《民法典》,家庭暴力可以作爲離婚事由,受害方還可要求經濟賠償。所以證據的固定和保留就顯得非常重要。

可以做鑑定。但是因爲沒有及時報警,所以要作爲家暴的證據還要結合其他方面的證據來輔助證明。但是做總比不做好。

我國的家庭暴力的案件在日常的生活中時有發生,此時我們應當注意相關的打擊和懲罰家庭暴力的法律規定,在必要的時候維護自身的劃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