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東莞家庭暴力離婚財產律師費怎樣收取的
(一)不牽涉財產關係的:800~10000元/件
(二)牽涉財產關係的:每件基礎服務費1000~2000元。
爭議財產標的額超出1萬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進計量:
爭議標的額計費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
100001元—元部分4%—5%
1)、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一)不牽涉財產關係的:1000~10000元/件;
(二)牽涉財產關係的:按照代理牽涉財產關係的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準則執行。
2)、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一)不牽涉財產關係的:800~8000元/件;
(二)牽涉財產關係的:按照代理牽涉財產關係的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準則減半收費,但最低不少於1000元。
3)、解決刑事訴訟案件
(一)偵查階段:
1、提供法律詢問:300~500元/次
2、申請取保候審:500~3000元/件
3、代理申述和控告:1000~10000元/件
(二)審查訴訟階段:
1、不牽涉財產關係的:1500~12000元/件
2、牽涉財產關係的:按照代理牽涉財產關係的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準則的70%執行,但最低不少於2000元。
(三)審判階段:
1、不牽涉財產關係的:
(1)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2500~20000元/件
(2)擔任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2000~15000元/件
2、牽涉財產關係的:按照代理牽涉財產關係的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準則執行。
4)、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述
(一)不牽涉財產關係的:1000~10000元/件
(二)牽涉財產關係的:按照代理牽涉財產關係的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準則執行。
5)、計時收費
解決本準則一至五項所列法律服務,能夠使用計時收費,收費準則爲:100~2000元/小時。不夠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量;解決法律服務事項時花費在旅途上的時間,折半計量。
6)、本準則以人民幣爲計量單位。
7)、本準則自2009年5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兩年;期滿後,由省物價局、司法廳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調整。
律師應在案件的訴訟前與當事人協商這類案件的辦理費用,一旦協商確定後,應積極地按照法律規定簽訂相應的協議。說明這類案件的辦理費用,如一審案件沒有解決的,二審開庭前,還應協商和支付這類案件的律師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