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暴力取證家庭暴力

冷暴力取證家庭暴力

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家庭暴力呈現出新的趨勢和特點:“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識階層”等逐漸成爲談論家庭暴力問題時頻繁出現的關鍵詞。據世界銀行調查統計,20世紀全世界有25%-50%的婦女都曾受到過與其關係密切者的身體虐待。全國婦聯的一項最新抽樣調查表明,在被調查的公衆中,有16%的女性承認被配偶打過,14%的男性承認打過自己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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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取證技巧

1、不能保日常生活中偶爾的打鬧、爭吵理解爲家庭暴力;

2、家庭暴力不僅侷限於夫妻之間,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也包括在內。

我國婚姻法規定家庭暴力屬於過錯行爲,不僅是判決離婚的理由,而且在離婚訴訟中可以索賠。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當事人不注意取證技巧,往往導致發生了家庭暴力也不能舉證,下面介紹一些取證或者固定證據的方法,請大家注意:

(1 )及時報警,儘量讓公安機關做詢問筆錄,固定家庭暴力證據;

(2 )及時就診,不管受傷是否嚴重,均要到醫院就醫,留下病歷作證;

(3 )及時到婦聯、居委會等組織投訴,留下投訴證據;

(4 )證人作證;

(5 )事後讓施暴者寫悔過書、保證書等,作爲證據。

家庭暴力不僅針對人生身體上的傷害,也針對人生自由權,人格權,婚姻自由權,還包括逼迫發生性行爲、性接觸等這些性暴力,都屬於家庭暴力的範圍之內。所以如果行爲人有這些行爲的話,自己一定要透過法律的途徑來進行解決,千萬不要選擇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