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冷暴力的取證方法確實有點困難,因爲它屬於無形的暴力行爲,大概可分爲:1、語言上的冷暴力;2、精神上的冷暴力;3、行爲上的冷暴力等。所以家庭冷暴力可以透過錄音、錄像或者證人等渠道進行取證,同時也要保證取得的錄音、錄像或證人都符合合法取證行爲,具有高度可信性。【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