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喝酒導致未成年摔傷對方要承擔責任嗎

一、一起喝酒導致未成年摔傷對方要承擔責任嗎

一起喝酒導致未成年摔傷對方要承擔責任嗎

需要的,和未成年人喝酒後受傷,對方承擔應當承擔責任。

成年人應當知悉對方是未成年人身體狀況,並預見到過量飲酒可能產生的危險後果,應承擔主要責任,與未成年人同桌吃飯、飲酒本身並無過錯,但應當對未成年人飲酒進行說服、勸阻,對未成年人酒後的健康安全進行應有的謹慎注意、照顧、幫助、救護義務,如果導致未成年人酒後傷害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行爲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生活中飲酒在所難免,但應該注意相關的法律義務:

1、明知其中一人已經喝多的情形下,一起喝酒的人應該勸阻或謝絕與其喝酒;

2、對已經喝醉酒的人,要將其安全送到家中,同時告訴其家人其醉酒程度,免得耽擱最佳救治時機。

監護人是指對無行爲能力或限制行爲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定監護人。我國規定的監護人有以下三種情況: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監護人的職責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兩個方面。對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以教養、保護爲目的。對被宣告爲無行爲能力人的監護,以保障其本人及社會的安全,並促其恢復健康爲目的。至於財產監護,監護人得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監護人爲法律行爲。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一方有勸酒甚至逼酒,或者在喝酒過程中有過錯,導致另外一方直接或者間接的受傷,則侵害一方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其責任份額按照過錯比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訴,由法院裁決或者判決。

二、喝酒死亡新法律規定同桌人是否承擔侵權責任?

1、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有極力勸酒、故意灌酒、放縱飲酒、酒後未妥善照管等情形的,一般可以認爲存在侵權行爲且有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沒有上述侵權行爲,或者對損害結果的發生沒有過錯,或者損害結果的發生與喝酒行爲沒有直接因果關係的,則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3、如果僅有部分人員存在侵權行爲,則僅由實施了侵權行爲的人承擔侵權責任,未實施的人員不應承擔責任;

4、被侵權人自身存在重大過錯,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條 【分別侵權承擔連帶責任】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爲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爲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爲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條 【分別侵權承擔按份責任】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爲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 【過失相抵】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 【受害人故意】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爲人不承擔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條 【第三人過錯】損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綜上所述,如果和這個未成年人喝酒的話導致這個未成年人受傷或者出意外的話,對方是要負一定的責任的,因爲這個未成年人對自己的酒量以及酒後的安全意識是薄弱不清楚的,而且新法律規定這個同桌人吃飯,所有在一起喝酒的人都得承擔侵權責任,所以如果明知其中一人已經喝多的情形下,可以適當讓對方少喝點或者送對方安全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