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分公司擔保的方式有哪些?

一、民法典分公司擔保的方式有哪些?

民法典 分公司擔保的方式有哪些?

1、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流動資金貸款是爲解決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流動資金不足而發放的貸款。這種貸款的特點是貸款期限短(一年以內)、週轉性較強,融資成本較低,是客戶使用最爲頻繁的貸款。爲流動資金貸款進行的擔保稱爲流動資金貸款擔保。

2、固定資產貸款擔保。企業購置機器設備、技術更新改造、購地建房、房地產開發、基本建設投資需要資金,向銀行申請貸款所提供的擔保。

3、銀行票據貼現擔保:是企業(持票人)在商業匯票未到期前,爲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銀行爲其提供的擔保。主要有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擔保、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擔保等。

4、個人消費貸款擔保:是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自然人用於購買消費品或用於教育、旅遊等個人消費需求時向銀行提出貸款爲其提供的擔保。主要有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擔保、汽車消費貸款擔保、個人住房裝修貸款擔保、大額耐用消費品貸款擔保、個人消費額度貸款擔保。

5、個人經營性貸款擔保:是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因生產、經營週轉的需要向銀行貸款時爲其提供的擔保。

6、下崗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專爲解決由於申請額度小、從銀行獲得貸款有困難的下崗失業人員的資金需求。

二、擔保的業務範圍有哪些?

1、保證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2、抵押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質押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4、留置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用和實現留置權的費用。

法律上明確規定了擔保的具體方式,特別是對於擔保的具體情況,還需要根據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合法的適用,特別是分公司的具體情況,是需要透過簽訂合同的方式來對擔保的事項進行明確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