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婚行爲是詐騙罪嗎

婚姻詐騙俗稱“騙婚”,是以婚姻爲誘餌詐騙他人錢財的行爲。婚姻詐騙,往往是以擇偶難的中青年或離異者爲對象,以結婚爲幌子,咋騙受害人錢財,然後以感情不和爲由分手或尋機逃離。婚姻詐騙種類繁多,怎麼樣認定呢?婚姻詐騙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財物爲目的,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犯罪的行爲。詐騙犯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構成本罪的犯罪主體。在司法實踐中,要把婚姻詐騙和不道德婚姻區別開來。可以從犯罪故意產生的時間,是否具有非法佔有他人錢財的故意;在客觀行爲上是否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被害人的信任;騙取的財產一方婚前財產或與被害人有關係的其他人的財產;案發後參考被害人的態度,考慮是否有追訴的必要。

騙婚行爲是詐騙罪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