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怎麼處理有爭議的公證遺囑

一、應該怎麼處理有爭議的公證遺囑?

應該怎麼處理有爭議的公證遺囑

遺囑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之間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請居委會或民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起訴至法院,由法院判定公證遺囑的真僞。起訴的流程是: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公證遺囑可以撤銷嗎?

公證遺囑可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 【遺囑的撤回、變更以及遺囑效力順位】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