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婚姻無效判決後還能上訴嗎?

一、重婚婚姻無效判決後還能上訴嗎?

重婚婚姻無效判決後還能上訴嗎?

婚姻的無效申請,經法院判決確屬無效的,屬於終局性判決,當事人無權上訴。也就是說,婚姻的效力問題,人民法院一旦作出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上訴或者申訴,人民法院都不予受理。而對於涉及子女和財產的判決,當事人可以在規定時間內上訴,上訴的,法院應該受理。判決生效後也可申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

2、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3、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即近親結婚;

4、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生效。涉及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可以上訴。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二、重婚期間的財產怎麼分配?

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在司法實踐中我們需要全面周到的處理:雙方當事人同居期間各自所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對是否個人財產舉證不明,且無法查實的,按共同財產認定,均有分割權,雙方共同購置的財產按共有財產分割,個人所欠債,個人獨立償還,共同所欠債,由雙主負連帶責任予以償還。而且,婚姻無效或被撤銷後,生活困難一方可以請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經濟補償,無過錯一方還可向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

綜上所述,男女雙方有一方存在重婚行爲的,經過法院判決,應當認定婚姻無效,這種情況下,受害人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就婚姻無效的判決,拿到法院判決書後不得上訴。被判婚姻無效的,這個期間取得的共同財產,雙方應當協商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