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規避夫妻債務風險?

一、如何規避夫妻債務風險?

如何規避夫妻債務風險?

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規避夫妻債務風險:

1、借款人與債權人明確約定該債務爲個人債務,與夫妻另一方無關。

2、夫妻之間進行財產約定,簽署書面協議並邀請有關人員作爲見證人,同時做好相關財產變更等手續,在債權債務發生時想方設法將該約定讓債權人知曉。法院均以夫妻一方或雙方不能舉證證明第三方知道其財產約定而敗訴,實踐中應當注意收集和保全這方面的證據,比如透過口頭告知、短信、電話、郵件致函或者有關合同中進行告知第三人。

3、夫妻雙方對財產進行約定,並且夫妻一方表示不同意另一方從事經營活動,若從事經營活動所得及所負,由經營一方承擔,均與另一方無關,且該收入未用於共同生活,而是用夫妻其他財產進行共同生活。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

1、 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的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爲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2、 夫妻一方或雙方爲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3、 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 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夫妻從事正當的文化、教育、娛樂活動,從事體育活動等所負的債務。

5、 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6、 夫妻從事共同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這裏的共同生產、經營既包括夫妻雙方一起從事投資、生產經營活動,也包括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的情形。

7、 夫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夫妻協議確定共同負擔的債務,即使該債務帶來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應納入夫妻共同債務。

只能是採取約束配偶行爲的方式來規避夫妻債務風險,最爲直接的約束方式就是雙方簽署一份關於債務承擔方式的協議。當然,協議簽署後,也有可能會出現配偶並不遵守協議規定的情形,此種情形一旦發生,若是沒有欠款的一方被婚外的第三人討債,償還債務之後,是可以向配偶追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