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落戶證明怎麼開

**派出所:

同意落戶證明怎麼開

本人,身份證號碼,戶口地址在***,現本人同意(和戶主的關係)(遷移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戶口從(原戶口地址)遷入***(申請遷入地址)。已明確告知的相關政策,自願承擔相關責任。特此證明。

戶主、房屋所有權人簽名:

年月日

關於落戶證明需要什麼材料如下:

市外遷入

農業人口與本市農業人口初婚申請入農業戶口應向其配偶戶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申請人、被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書;

(4)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

(5)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

辦理外省市遷入本市的戶口,應向遷入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證件:

(1)遷入人的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和居民身份證;

(2)市局、分(縣)局開具的入戶證明;

(3)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4)18週歲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

(5)畢業分配應持報到證和接收單位局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報戶口證明和接收單位證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請入戶應向其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入戶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入戶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5)其他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