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戶親屬關係證明怎麼開

大家可能會發現,在成都市政府規定的落戶政策當中,其中有一條是如果在成都本地有親戚的話,那麼可以透過投靠親戚來在成都進行落戶。那麼針對符合這一條規定的公民來說,在透過投靠落戶的過程當中,必須開具親屬關係證明。下面小編就爲大家介紹一下,成都落戶親屬關係證明怎麼開?

成都落戶親屬關係證明怎麼開

一、成都落戶親屬關係證明怎麼開?

親屬關係證明

XX公證處:

單位職工(或我村村民、社區居民)XXX,男(或女),X年X月X日出生,生前住X,於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其親屬關係如下:

1、XXX的父、母親姓名X,X年X月X日出生,現住X。(或父、母親姓名X,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

2、XXX的原配是X,X年X月X日出生,現住X。(如原配偶已死亡的請寫明死亡時間離婚的請寫明離婚時間)。

XXX的原配去世後(或離異後)是否再婚。(如再婚,請寫明再婚配偶的姓名、出生時間、現住址)。

3、XXX與原配所生養的全部子女(包括收養子女)的姓名、出生時間、現住址。

XXX再婚後,與再婚配偶所生養的全部子女(包括繼子女)的姓名、出生時間、現住址。

XXX共有上述X個子女,無其他子女。(如有子女已死亡的,請寫明何時何地因何死亡,已死亡子女的配偶和子女的情況)。

4、XXX的兄弟姐妹的姓名、出生時間、現住址。(如有已死亡的,請寫明何時何地因何死亡)。

5、XXX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姓名、出生時間、現住址。(如已死亡的,請寫明何時何地因何死亡)。

出證明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

出證明人的姓名:_______

職務: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X年X月X日

二、開具親屬關係證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註銷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申請人所在單位無人事部門的,由申請人檔案所在地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親屬關係證明;申請人無工作單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本人與關係人之間的親屬關係證明;

3、委託他人代爲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4、關係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

5、公證員認爲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當然,不同的公證處對材料及證明的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您先向當地的市一級公證處諮詢。

每一個縣市都有公證處 ,沒有明確的地域限制。

我們可以看出,在親屬關係證明當中,主要要證明自己和當事人是怎麼樣的關係。另外在開具親屬證明關係的時候,還是要攜帶一些必要的證件,如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申請人單位所開具的親屬證明等。如果情況屬實的話,那麼基本上就可以辦理到成都的戶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