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夫妻戶口怎麼辦

夫妻離婚戶口一般需要辦理遷移,但戶口遷移時必須要有落戶的地址。

離婚了夫妻戶口怎麼辦

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協議離婚的持離婚證辦理遷移。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