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的遺產能由孫子繼承嗎?

爺爺的遺產能由孫子繼承嗎?

一、爺爺的遺產能由孫子繼承嗎?

爺爺的遺產可以透過遺囑指定孫子繼承處理,但不能直接法定繼承。因爲孫子不屬於爺爺奶奶遺產的法定繼承人,只能透過代位繼承或者遺囑的方式進行繼承。在孫子的父親,也就是爺爺的兒子去世的情況下,可以由孫子透過代位繼承或轉繼承繼承爺爺的遺產,但是繼承的比例是孫子的父親從爺爺處繼承的比例。

代位繼承是指爺爺的子女(也就是父親)先於爺爺先死亡時,由孫子繼承爺爺遺產的法律制度。轉繼承是爺爺先死了,還沒發生繼承,爺爺的兒子也死了,然後孫子繼承爺爺遺產的法律制度。兩種繼承的區別是看父親是早於爺爺死還是先於爺爺死,如果是先於爺爺死就是代位繼承,後於爺爺死就是轉繼承。後果都是孫子繼承爺爺的遺產.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對於爺爺的遺產繼承事項,應當嚴格按照上述法律規定的範圍來進行合法的辦理,法律上明確規定了有遺囑的應當根據遺囑的條款來執行遺產的分割,沒有遺囑的可以法定繼承,所以爺爺如果要孫子繼承遺產的, 可以直接以遺囑的方式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