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孫女能繼承爺爺的遺產嗎?

一、孫子孫女能繼承爺爺的遺產嗎?

孫子孫女能繼承爺爺的遺產嗎?

孫子一般不可以繼承爺爺或奶奶的遺產,在來孫子的父親,也就是爺爺自的兒子去世的情況下,可以由孫子透過代位繼承或轉繼承繼承爺爺的遺產,但百是繼承的比例是孫子的父親從爺爺處繼承的比例。代位繼承是指爺爺的度子女(也就是父親)先於爺爺先死亡時,問由孫子繼承爺爺遺產的法律制度。轉繼承是爺爺先死了,還沒發生繼承,答爺爺的兒子也死了,然後孫子繼承爺爺遺產的法律制度。兩種繼承的區別是看父親是早於爺爺死還是先於爺爺死,如果是先於爺爺死就是代位繼承,後於爺爺死就是轉繼承。後果都是孫子繼承爺爺的遺產。

二、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人範圍、繼承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等進行財產繼承的一種繼承製度。法定繼承是一個強制性規範,除被繼承人生前依法以遺囑的方式改變外,其他任何人均無法改變。

根據《繼承法》第27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用法定繼承:被繼承人生前未設立遺囑繼承或遺贈,也沒有遺贈扶養協議的;全部無效或部分無效遺囑所涉及的遺產;遺囑未處分的部分遺產;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放棄繼承或受遺贈;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依《繼承法》第10、12條的規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與喪偶女婿。並按照以下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與喪偶女婿,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繼承是可以按照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的兩種情況來進行處理的,對於爺爺訂立了遺囑的,可以按照遺囑的條款來進行合法的繼承處理,但涉及到未訂立了遺囑的,可以按照法定繼承的具體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