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對方不配合過戶如何處理?

離婚後對方不配合過戶如何處理?

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往往會涉及到對房產的分割,此時就有可能出現將房屋由一方名下過戶到另一方名下的情況。而此時對方不配合過戶的話,那麼應該如何來處理纔是比較好的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爲你分析解答。

一、離婚後對方不配合過戶如何處理

對於訴訟離婚來講,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不論對方是否配合,辦理房產過戶都不是問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房產交易中心會協助法院辦理房產過戶。但是對於協議離婚來講,一旦對方不配合,房屋過戶就比較麻煩,因爲僅憑離婚證書和離婚協議書,尚不足以證明對方房產過戶的真實意思,房屋管理部門無法審查協議的真實性,因此,遇到這種情況,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一)以不履行離婚協議爲由向法院起訴。

如果對方不配合,則是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屬違約行爲,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後對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樣就可以辦理過戶了。

(二)離婚時,到公證機關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

爲了防止出現離婚後,一方不配合的情況出現,可以在辦理離婚時,將離婚協議書公證,以證明協議書的真實性,這樣房管局就會對離婚協議書予以認可,將房產過戶。準備協議離婚的當事人如果覺得雙方協議離婚不夠安全時,可以採用公證協議書的辦法或者直接起訴到法院,以調解的方式結案,拿到法院的調解書與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一樣的效力。

二、離婚如何辦理房產過戶

首先,夫妻離婚涉及房屋轉移的,一般由雙方共同申請登記。需要提交以下資料:房產證;身份證明及複印件;協議離婚的提交,離婚證及複印件,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法院判決離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複印件,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

其次,按照房管局有關規定辦理離婚析產登記。顧名思義,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後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佔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析產登記是一種常見的房屋登記種類,主要適用於離婚析產。辦理離婚析產登記的必備資料: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房地產證;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委託書。準備好相關資料後,當事人要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然後再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最後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登記費,取證。

另外對於離婚後房產過戶是否繳納契稅的問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徵收契稅的批覆》的規定,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徵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爲。因此,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繳納契稅。

夫妻離婚之後涉及到房產過戶的,此時肯定需要雙方配合着進行,否則的話就無法順利進行房產的過戶。而在訴訟離婚後,對方不配合過戶的話,此時另一方可以直接拿着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而在協議離婚的時候,則就只能以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內容爲由,而向法院起訴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