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及個人債務如何區別?

一、夫妻共同債務及個人債務如何區別?

夫妻共同債務及個人債務如何區別?

看債務是否存在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

具體來說,下列債務一般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

(1)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的債務,購買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負的債務,爲支付一方醫療費所負的債務;

(2)夫妻一方或雙方爲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3)夫妻一方或雙方爲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5)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6)夫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

而夫妻個人債務是指夫妻一方與共同生活無關或者依法約定爲個人所負擔的債務。

下列債務一般認定爲夫妻個人債務:

(1)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

(2)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撫養義務的人所負的債務;

(3)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的;

(4)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爲由個人負擔的債務;

(5)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

(6)一方因實施違法犯罪行爲、侵權行爲所負的債務,如一方因賭博所欠的債務。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定義

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從夫妻雙方登記結婚之日起至婚姻關係終止之日止的期間,它既包括結婚之後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期間,也包括登記之後尚未同居期間,夫妻雙方婚後分居期間,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准予離婚的調解或判決尚未生效期間。

三、夫妻共同債務既包括生活性債務,又包括經營性債務

所謂生活性債務,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因共同生活的需要而引起的債務,包括撫養子女、贍養老人、購置生活物品等引起的債務。所謂經營性債務,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若債務爲夫妻共同債務,那麼無論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還是夫妻關係不復存在,共同債務都應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擔。對個人債務,無論是否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均應由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