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對方身份證可以起訴婚姻無效嗎?

一、沒有對方身份證可以起訴婚姻無效嗎?

沒有對方身份證可以起訴婚姻無效嗎?

沒有對方身份證通常是可以起訴婚姻無效的,起訴離婚不需要對方身份證。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一條 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提交的無效婚姻訴狀之中需要包含哪些內容?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

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糾紛起訴時只要求有明確的被告,你必須提供被告的詳細資料,包括姓名、住址等等,身份證號不是必須的,法院不能因爲沒有被告身份證號而不給你立案。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只要公民能夠向法院提交民事訴狀,也能提交證明婚姻關係確實無效的證據、證明原被告雙方身份等的材料,那麼法院通常就會受理此無效婚姻的訴訟請求。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後,需要覈實原告提交的證據是否真實,若真實通常最後開庭時就會宣告婚姻關係無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