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軍屬可以向當地縣級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請,獲得免費律師諮詢和代理服務。《軍人軍屬法律援助工作實施辦法》第五條除《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事項外,軍人軍屬對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一)請求給予優撫待遇的;(二)涉及軍人婚姻家庭糾紛的;(三)因醫療、交通、工傷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案件造成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請求賠償的;(四)涉及農資產品質量糾紛、土地承包糾紛、宅基地糾紛以及保險賠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