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年滿十八歲結婚違法是否成立?

雙方年滿十八歲結婚違法是否成立?

一、雙方年滿十八歲結婚違法是否成立

18週歲結婚不合法。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在只有18週歲的情況下,並不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要求,自然此時也就不能登記結婚。目前,我國對結婚年齡的規定還是按照之前的規定操作的,即其中明確要求男性必須要年滿22週歲,而作爲女性則只需要年滿20週歲。

二、有哪些人不具備結婚條件

我國的《民法典》倡導婚姻自由,按理來說每個人都具有結婚的權利,其實不然,按照我國的法律規,至少以下幾種人不具備結婚的條件:

(一)、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係,而且這種婚姻關係沒有中止的人。這種人結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說的重婚罪。

(二)、低於結婚年齡以下者:男性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性早於二十週歲。

(三)、患有不應結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的親人結婚,也是不允許的,也就是平時說的近親結婚。這違反我國提倡的優生學原則。

(五)、對於喪失性行爲能力的人倒不是說不能結婚,但必須事先要與對方講明。如果隱瞞這一情況,與對方結婚,婚後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離婚,應當准予離婚。

三、男女結婚年齡—國家規定是多大:

大多數國家的合法結婚年齡大多在18歲或16歲。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認爲,合法結婚年齡不應低於15歲。但因宗教、民族、種族、地區、生育政策等因素,尤其在穆斯林國家,法定結婚年齡普遍低。中國目前是世界上法定結婚年齡最大的國家,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根據民法典以及我國人口的情況來看,年滿18週歲結婚的,在我國內地,這樣的年齡只是剛剛成年,其實並不符合結婚年齡的要求,因而在這樣的情況下,必然也就是無法領取到結婚證的,同時該婚姻也不會受到法律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