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的經濟糾紛立案需要準備什麼?

外地人的經濟糾紛立案需要準備什麼?
律師解析:一、準備起訴材料
具體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本人的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
(2)居民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原件和複印件);
(3)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
(4)親自簽字的起訴狀(兩份);
(5)如果有共同財產,需提供財產證明檔案;
(6)如果有子女,需提供子女身份證明檔案。
二、帶着以上材料,親自到對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三、立案成功後,等待法院通知開庭。
四、開庭並等待法院判決。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