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辦理結婚證公證的流程是什麼

一、廣州辦理結婚公證的流程是什麼

廣州辦理結婚證公證的流程是什麼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

5、符合結婚登記條件,准予登記,頒發結婚證書。

二、結婚證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1、申請人的結婚證原件及其複印件;

2、申請人本人身份證、戶口薄或其他身份證明,申請人在國外的需提供護照複印件;

3、申請人應提供夫妻雙方合照的大一寸相片四張;

4、夫妻雙方一方死亡的應提供死者的死亡證明,死亡證明可由醫院或公安機關簽發,也可由殯儀館簽發的死亡證或火化收款單據或有記錄死者日期的戶口簿等;

5、遺失結婚證件的申請人需要證明夫妻關係的,應先取得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夫妻關係證明書》才能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6、以前結婚的人,現在國內居住的,須提供雙方工件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出具的證明,證明要列明夫妻雙方的姓名、性別、出生時間、結婚時間(年月日)、結婚地點。在國外或港澳臺而無法取得上述證明時,須提供兩名年齡與自己接近或大於自己的知情人作證,證人須持戶口簿或其他身份證件,親自到公證處作證並簽名蓋章;

7、未辦理婚姻登記手續而結婚(即所謂事實婚姻)的申請人,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以後才能到公證處辦理結婚公證;

8、國外和港澳臺申請人申辦結婚公證,一般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親自辦理,可委託他人代辦,需另外提供當地公證人或司法部認可的駐外機構、律師或我駐外使館公證、認證或證明的委託書。以前結婚的,還需提供經上述機構、律師或我駐外使領館公證、認證或證明的聲明書,聲明書應詳列夫妻雙方的姓名、性別、出生時間、結婚時間(年月日)、結婚地點。

辦理結婚的手續還是非常便捷的,只需要雙方攜帶好相關的證件到民政局進行申請結婚並且簽字確認就可了。正常情況下,只要雙方的身份沒有任何問題,都是能夠順利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