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結婚登記需要帶哪些證件

一、辦理結婚登記需要帶哪些證件

辦理結婚登記需要帶哪些證件

1、內地居民

(1)本人常住戶口簿、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2、現役軍人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有效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3、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2)香港居民身份證。

(3)經香港委託公證人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聲明。

4、澳門居民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2)澳門居民身份證。

(3)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聲明。

5、臺灣居民

(1)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2)本人在臺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件。

(3)臺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聲明。

6、華僑

(1)本人的有效護照。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7、外國人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二、辦理結婚證必須要婚檢嗎

婚檢是沒有強制要求的,是根據結婚雙方商議決定的。政府提倡婚檢、婚檢有利於當事人。以後男女辦理結婚證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記處登記領證。

婚檢是男女雙方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前進行的常規體格檢查和生殖 器檢查。是對男女雙方可能患有的、影響結婚和生育的疾病進行的醫學檢查。

婚前體檢對防止傳染病和遺傳性疾病的的蔓延,保障婚姻家庭的幸福美滿,保障民族後代的健康都有重要意義。婚前檢查並不是必須的,雙方自願進行才能進行婚檢,婚檢不是結婚登記的必經程序。

對於有領證打算的男女,建議在去婚姻登記處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一個是雙方是否均滿足《民法典》規定的結婚要件,一個是領證需要準備哪些材料。此外,還有兩點需要注意,領證之前不是必須要進行婚檢,現在領證不需要給9元的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