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婚20年結婚證丟了怎麼補辦?
結婚20年結婚證丟了的可以補辦,需要的材料有:攜帶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和三張結婚證上的照片(二寸免冠照),以及婚姻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證。補辦結婚證要在原來的婚姻登記機關或者夫妻一方戶口所在地進行辦理,其他地區的婚姻登記機關是沒有權限辦理的。補辦結婚證,只要資料齊全無誤,當場便可以領取新的結婚證,所以要準備好所有的辦理材料,並且在工作日進行辦理。
二、辦理結婚證的流程是什麼?
登記地點: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攜帶證明: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②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③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係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如果雙方構成了婚姻關係的必須要到負責的機關進行登記,結婚證是十分重要的證明,在生活中的很多方面和情況下都能用到,因此一旦有遺失或者破損的必須要及時向當地的相關機構提交材料進行補辦。補辦結婚證需要有一定的時效,因此申請人需要提前申請,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影響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