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辦結婚證生孩子要罰款嗎

一、沒辦結婚證生孩子要罰款嗎?

沒辦結婚證生孩子要罰款嗎

沒領結婚證生的孩子屬於非婚生子女,是要交納罰款的,也就是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對非婚生育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標準如下:“對非婚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一倍徵收,所以具體看你們當地的人均收入情況。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徵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繳納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二、當事人對社會撫養費徵收不服怎麼辦?

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對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徵收決定不停止執行;但是,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社會撫養費及滯納金應當全部上繳國庫,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貪污、私分。計劃生育工作必要的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財政予以保障。

三、非婚生子女撫養權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性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優先考慮:

1、以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爲子女隨父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以准許。

(三)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以准許。

非婚生子女要交的罰款實際上就是社會撫養費。不過,到現在爲止可能仍然有一部分人根本就沒有戶口,沒有戶口的原因就在於,父母也知道這種生育行爲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但是自己也不主動的到計生部門去交社會撫養費。父母不交罰款,所要付出的代價就是會連累孩子的上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