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領結婚證流程是怎樣的

深圳領結婚證流程是怎樣的

一,深圳領結婚證流程是怎樣的

深圳領結婚證流程,首先是進行登記預約。預約可以透過網上預約、電話預約、現場預約。深圳每天每個登記處約只有70個名額,名額滿了就不能辦理了。預約好後,在約定的時間帶上雙方身份證原件以及戶口簿原件等相關證件去民政局辦理。他們會對你們進行初審,受理,當事人填寫聲明書,審查登記員填寫審查表,登記結婚,發放結婚證。

總結:週五下午爲整理檔案時間,不予辦理結婚登記。辦理結婚登記前一定要準備好所需要的材料,這樣不僅可以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也能提高登記處的辦事效率。一般結婚登記當天就能受理完成。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

領取結婚證的法定條件:雙方自願、均無配偶,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雙方非直系血親、非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沒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二,領取要求

我國的《婚姻法》倡導婚姻自由,按理來說每個人都具有結婚的權利,其實不然,按照我國的法律規,至少以下幾種人不具備結婚的條件:

(一)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係,而且這種婚姻關係沒有中止的人。這種人結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說的重婚罪。

(二)低於結婚年齡以下者:男性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性早於二十週歲。

(三)患有不應結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的親人結婚,也是不允許的,也就是平時說的近親結婚。這違反我國提倡的優生學原則。

(五)對於喪失性行爲能力的人倒不是說不能結婚,但必須事先要與對方講明。如果隱瞞這一情況,與對方結婚,婚後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離婚,應當准予離婚。

結婚證問題的處理需要自己多加留意有關細節,在權益的維護上不能忽視具體的要求,但是隻要自己的資料準備齊全,雙方的意願沒有問題,有關部門就會審覈透過從而保障當事人的權益不會遭受侵犯,所以自己需要積極的面對,確保程序的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