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辦理離婚的最簡單流程是怎樣的

一、在深圳辦理離婚的最簡單流程是怎樣的?

在深圳辦理離婚的最簡單流程是怎樣的

1、雙方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並以書面形式寫成離婚協議書。

2、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3、經過30日的離婚冷靜期沒有撤回申請的,經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爲自願離婚的,發給離婚證。

二、對協議離婚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三、訴訟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事實上,如果對方根本就不同意離婚,雖然訴訟離婚的週期比較長,當事人也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話應該製作民事訴訟狀,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相關證據材料,而且,原告需要到被告人常住地的民事法院起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