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結婚證可以異地辦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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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結婚證可以異地辦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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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財產分割">我們知道要是夫妻離婚的話,其實允許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的,不過此時就只能採取訴訟方式來解除婚姻關係了。那如果男女申請辦理結婚登記的話,此時領結婚證可以異地辦理嗎?可能有不少人對這個問題都不太瞭解,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爲你解答疑惑吧。

一、結婚證可以異地辦理嗎

目前來說,結婚證不可以在異地進行辦理。結婚的雙方想要辦理結婚證的,應當到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去辦理,在異地的兩人無法辦理結婚證。

對戶籍的限制是爲了方便我國人口流動的一種管理,我國人口衆多,人口流動性大,因此必須對公民的戶口進行一定的限制和管理,避免因人口流動造成的管理方面的缺口,給違法分子帶來可趁之機。

結婚證的新規定:

自2017年4月1日之後,我國開始免徵婚姻登記的工本費,即可以免費領取結婚證。2018年我國進行結婚登記的新婚男女就可以免去以前結婚登記時需要繳納的9元工本費了。

注意進行婚姻登記時是否有無效婚姻情形的存在:

1、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2、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3、發生重婚的;

4、虛報結婚年齡

出現以上幾種情形時,婚姻都是無效的,只有無效事由消失後,婚姻的效力纔會變得有效。對於無效婚姻,雙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確認婚姻的無效性。

二、結婚相關注意事項:

1、婚姻登記的雙方需要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辦理。

目前爲止,進行結婚登記時男女雙方必須全部到場纔可以辦理,只有一方是不能進行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結婚後的男女,女方可以成爲男方的家庭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爲女方的家庭成員。

現實生活中,男女雙方結婚後,女方可以到男方家中生活,男方也可以到女方家中生活。

3、婚前的個人財產不會因男女的結婚行爲而變爲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財產,我國法律規定,夫妻的婚前個人財產在結婚後還是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會因爲結婚就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當然,如果夫妻約定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歸爲夫妻共同財產,那麼是可以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的,即有約定,從約定,約定優先。

爲了方便對人口進行管理,我國明確要求了在辦理結婚證的時候,只能向男女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提出申請,這就限制了領結婚證的地點,是不允許在異地申請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