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男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除另有書面協議外,均屬於男方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法律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男方婚前財產爲其個人財產,死後應作爲遺產由其繼承人繼承。如無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尤其父母、配偶、子女等繼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