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有病女方起訴離婚能離開嗎?

如果男方有病女方起訴離婚能離開嗎?

如果男方有病女方起訴離婚能離開嗎?

可由雙方協商,不能協商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離婚時共同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不存在或雙方都存在有過錯的情況時,離婚時互不賠償。否則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索賠。孩子未滿兩週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週歲先協商,協商不成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週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按照同行業標準取一個合適的比例支付撫養費,並有權探視。最好找律師詳細瞭解之後處理單一證據很難認定

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且無和好可能的,應會判離。否則不會判離。如存在婚姻法第32條規定情形的,屬於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滿兩週歲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週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有權探視並支付撫養費。撫養費標準,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據孩子實際支出、當地的生活水平及雙方經濟狀況綜合認定。

男女雙方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視爲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爲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爲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綜上所述,如果男方有病,女方可以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爲基礎。並且,我國婚姻法會側重於重病的一方,如果雙方養育子女,撫養權應該交由健康者,患病方無需支付撫養費用。小編勸告大家,儘管離婚,也應該給予孩子更多的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