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戶口遷移手續

戶口的一般流程是:
1.首先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然後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會開戶籍證明,
5.再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去遷入地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7.要把《準遷證》帶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和開遷移證,8.最後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離婚後戶口遷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