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起訴離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會優先進行調解,調解無效,會准予離婚。
1、寫民事訴狀,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2、向法院提供起訴書和副本、結婚證或者婚姻狀況證明、本人的身份證件以及能夠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明材料。
3、法院審查起訴材料。
4、等開庭通知。
5、開庭。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 有明確的被告;
(三)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 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