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公證。當事人應提交的證明材料:1、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結婚證。2、子女的戶籍證明。3、離婚協議草稿(如當事人書寫有困難,公證員可以代寫)。4、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車輛行駛證,存單等。5、證員認爲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