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後變更撫養權是否可行

協議離婚後變更撫養權是否可行

我們發現很多時候變更未成年子女撫養權都是之前夫妻是訴訟離婚的,因而有的人就認爲如果夫妻是協議離婚的話,那可能之後就無法變更撫養權了。那究竟夫妻協議離婚後變更撫養權是否可行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協議離婚後變更撫養權是否可行

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在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是可以更改的,一種方式是離婚的雙方協議變更,另一種方式就是起訴,要求法庭變更撫養權。不受期限的限制。但是如果是訴訟要求變更,法律規定有可以變更的理由,相應的證據證明纔可以。

二、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如何變更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透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後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三、新婚姻法兒女撫養費包括哪些內容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爲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撫養費以必要爲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爲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其實無論夫妻是透過怎樣的方式離婚的,日後只要滿足變更撫養權的情形,那自然就是可以申請變更撫養權的。因此協議離婚後變更撫養權也是可以的。而此時變更撫養權分爲了協議變更與訴訟變更兩種方式,若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不妨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