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想變更撫養權是否可行

離婚後想變更撫養權是否可行

雖然有的人在離婚的時候沒有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但日後也不忘想要變更撫養權。那從法律角度來看的話,夫妻離婚後想變更撫養權是否可行呢?相信很多人都搞不清楚這個問題,也不知道要是允許進行撫養權變更的話,又該如何來變更。下文中本站小編就來爲大家做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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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後想變更撫養權是否可行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離婚後原配偶是否再婚不是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法定條件。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孩子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透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如果是一方再婚,不等於孩子不能健康成長。只有在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情況出現,或者在經濟條件無法繼續撫養孩子的情況下才可以要求變更。

二、離婚後如何變更孩子撫養權?

離婚後,如果想要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商變更,一種是起訴要求變更。第一種方法是最快速也不容易產生糾紛的,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如果協商不成,想要變更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變更,但是需要向法庭提供相應的證據。

至少要有一個變更的理由才行,如果理由不合理的話,那最終也是不能進行變更的。當然,進行撫養權的變更,當事人可以先行進行協商,但要是無法協商達成一致的話,還可以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官做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