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證想離婚怎麼辦?

一、沒結婚證想離婚怎麼辦

沒結婚證想離婚怎麼辦?

我們要區分沒有結婚證的情形,一種是男女根本沒有領取結婚證,一種是領取了結婚證卻丟失了結婚證。

1、沒有領取結婚證如何離婚?

沒有領取結婚證卻以夫妻名義生活,屬於同居關係,但是不屬於法律上的結婚,更談不上離婚。現在沒有事實婚姻的說法,事實婚姻只針對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的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男女。

沒有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卻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到民政局或者法院要求離婚,那麼一般會告知其可以補辦結婚登記後再申請離婚或者不補辦結婚登記的則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2、丟失結婚證如何離婚?

丟失結婚證並不等於沒有結過婚,因爲在婚姻登記部門上有相關的記錄,所以不要擔心結婚證不見了則失去了辦理結婚登記的效力只要男女領取了結婚證,那麼就是合法的夫妻,所以當然可以離婚。結婚證丟失,就如同身份證丟失一樣,補辦即可。雙方可以透過補辦結婚證後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或者出具本人的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後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二、想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

如果想離婚但對方不同意,當事人可以以“感情破裂”爲由向法院提出起訴離婚。

首先所有的離婚案件,法院都先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進入訴訟程序。

在訴訟過程中,只要能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會准許離婚,也就是要證明上文提到的那5個依據。

但是,在實際生活中,以上幾個條件都不好證明。最好是在生活中,積極的尋找和保留足夠的證據。必須強調的是不是所有的證據都有證明力,非法證據在法庭上是排除適用的!

現實中,對於男女雙方沒有結婚證的情況,要注意進行區分,看究竟雙方是從來沒有領取過結婚證,還是說領取過結婚證但之後不小心丟失了。在不同的情況下,就之後男女雙方想要離婚的處理不同。如果一開始就沒有建立過合法的婚姻關係,此時說離婚顯得有點多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