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求解男方死活不離婚有啥好辦法

一、求解男方死活不離婚有啥好辦法

想要求解男方死活不離婚有啥好辦法

無法協議離婚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一般在對方戶籍所在地法院,對方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提供身份證、結婚證、民事起訴狀,感情破裂證據。如果在外地有居住證或者居住證明可以在外地起訴離婚。

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一般情況下會判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屬於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夫妻雙方中有人不同意離婚的,就算是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訴離婚,法院也很可能不會判離。

二、提出離婚的方法是什麼

登記離婚應由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並出具單位或居(村)民委員會介紹信,填寫《離婚申請表》,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系夫妻雙方自願,申請書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並且對家庭共同財產和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的分擔達成協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在收到離婚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准予離婚決定,收繳雙方當事人的結婚證書,發給離婚證。

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對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人民法院受理後一般採取兩種方式解決:一是調解離婚,是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就財產分割、子女養育等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離婚並製作離婚民事調解書,作爲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法律文書。二是判決離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就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養育等作出離婚判決。

判決離婚後,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個月作出判決,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提出離婚的方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訴訟離婚,一種是協議離婚,但是如果無法做到協議離婚的話,那麼就只能採取訴訟離婚的方式,訴訟離婚最主要的就是列舉出相關的證據來證明雙方的感情已經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