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男方死活不離怎麼辦

一、起訴離婚男方死活不離怎麼辦?

起訴離婚男方死活不離怎麼辦

起訴離婚的,只要有證據證明感情破裂,即使男方不同意,法院也可以判決解除婚姻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男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起訴離婚?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四、起訴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起訴書兩份。

2、結婚證複印件。

3、身份證複印件。

4、婚姻關係的證明。

5、感情破裂的證據。

很多人選擇司法途徑解除婚姻關係的主要原因就在於,另一方不同意離婚,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的時候,主要是根據原告跟被告提供的證據判決的,而不是按照原告或被告的意願出具判決書。因此,想透過司法途徑解除婚姻關係的,起訴之前一定要注意收集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