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民證局都有檔案。律師解析:不用的,民證局都有檔案。離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材料: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2、雙方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由於離婚登記的相關資料需要存檔備案,所以在上述材料中,除了照片之外,其他的均需要提供原件及複印件。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