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取證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離婚訴訟取證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調查取證,在我們的民事訴訟活動過程當中是非常常見的,當然調查取證的話,有的是由法院來親自進行的,不過這是需要有條件的。離婚過程當中也需要進行調查取證,但是許多人對此不太清楚,比如說他們想知道。離婚訴訟取證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離婚訴訟取證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什麼情況可以申請調查取證?

(1)由國家有關部門儲存的,必須由法院調取的證據材料。比如公安機關的案件處理檔案等;

(2)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比如公司章程、股東持股情況等。

常見的調查查詢內容:

(1)查詢股票交易對賬單以及股票資金對賬單;

(2)查詢公安報警記錄;

(3)查詢房地產資料的詳細檔案;

(4)查詢案件當事人的工資薪金發放情況;

(5)查詢醫院涉案當事人的病歷(如家庭暴力、性病治療等);

(6)其他需要法院出具調查令纔給予配合的情況。

離婚訴訟如何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1)提出申請的人必須是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2)須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在程序上應該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被調查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所要調查收集的證據的內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原因及其要證明的事實。

(3)符合申請提交的期限。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不得遲於舉證期屆滿前7日。

(4)提供必要的證據線索,而且該線索應該與證據有實質聯繫。

(5)繳納人民法院收集證據所需要的必要費用。

二、第二次訴訟離婚應該注意的事項:

1、起草訴狀

之前已經寫過離婚訴訟書了,但是法院駁回了自己的離婚請求,所以纔會有第二次離婚訴訟書的出現,那麼第二次離婚訴訟和第一次離婚訴訟的書寫有什麼區別呢?二次離婚訴訟書和第一次離婚訴訟書的格式是一樣的,所不同的就是兩者的事實和理由不一樣。這裏的訴訟理由主要針對的是第一次離婚訴訟書之後的一些事實和現象,因此和第一次離婚訴訟書的書寫有着本質的區別。

2、準備證據

第一次起訴之所以沒能判決離婚絕大多數原因還是感情破裂的證據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訴之前應該利用這段時間有爭對性的蒐集一些必要的證據,這樣才能對第二次離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3、第二次起訴一定能離掉嗎?

答案是可想而知的,雖然很多夫妻第二次起訴離婚時法院都判決離婚,但是也不代表第二次就一定能離掉,由於每對夫妻的家庭情況和離婚訴求有所不同,其原因也是不同的。在成都離婚律師辦理過的案件中就存在有第二次任然判決不離的情況,這個就要具體案情具體分析了。

首先,小編必須告訴大家的是,離婚訴訟取證必須是由當事人或者他的代理人提出相關的申請,申請的時候還需要提供相關證據的線索只有這樣,法院纔有可能批准這個調查取證的申請。具體還可以諮詢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