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要公證嗎

一、協議離婚公證

協議離婚要公證嗎

有些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後,可能出於各種考慮有將協議公證的打算。但是,按照現有民法典律法規,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爲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即使達成離婚協議在沒有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下,離婚協議不生效。

也就是說離婚協議書不在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或在法院調解時存入卷宗裏,這份協議書其實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基本上等於廢紙一張。

而且民政局存檔的離婚協議書受法律保護,法院調解時存入卷宗裏的離婚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證的離婚協議書基本屬於浪費錢的多餘動作。

二、協議離婚的方式

1、夫妻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去辦理登記手續,交回結婚證,領取離婚證。

2、夫妻雙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並向法院提交自願離婚的協議書,或者雙方親自到法院作自願離婚的庭審筆錄,由法院審查以後,出具一份《民事調解書》,並收回《結婚證》,自此,雙方的夫妻關係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