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是起訴離婚提交的證據嗎

結婚證是起訴離婚提交的證據嗎

一、結婚證是起訴離婚提交的證據嗎

結婚證是起訴離婚提交的證據,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鑑定書。

二、起訴離婚申請法院調解程序有幾個階段

法院進行婚姻調解工作是貫穿整個訴訟過程的,一般分爲三個階段:

(一) 起訴前調解

訴前調解,顧名思義就是起訴前的調解。具體而言,就是當你下定決定走進法院起訴離婚時,法院並不立案,而是給你開一個收取材料的單子給你,在45天內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他會先和被告聯繫,確認被告的身份和地址後,通知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調解下進行調解。

(二)庭前調解

庭前調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後,正式開庭審理前,承辦法官一般會召集對方當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支援下調解。

(三) 訴中調解

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的案件,如果沒有法定離婚的理由,法院會着重於進行調解和好的工作。

三、離婚訴訟

離婚訴訟,是指婚姻關係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與另一方解除婚姻關係的訴訟。中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時,可由有關部D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依訴訟程序以判決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的,稱爲裁判離婚。中國民法典對一方要求離婚規定了嚴格的程序和處理原則。 [1]

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只有透過法院訴訟離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想要透過起訴來結束夫妻關係的,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就需要提交一定的證明材料。證明越多,就能爲自身獲得更多的權利。其實現實生活中,一般離婚都是選擇事先協商離婚,對於協商無果的情況,就會選擇起訴離婚,來達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