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決書何時生效

法院判決離婚後,離婚判決書何時生效,影響到當事人很多核心利益。比如財產分割,甚至是再次登記結婚是否合法等。因爲我國採取二審終審制度,故判決書的生效時間也隨着是一審還是二審判決書而定。
下面介紹關於離婚判決書何時生效需要注意的幾種情況:
1、一審離婚判決書如果是一審的離婚判決書,那麼簽收離婚判決書第2天起算15日,若在這段時間內雙方均不上訴的,則上訴期滿後(15天)判決書生效;
2、二審離婚判決書如果是二審的離婚判決書,那麼簽收離婚判決書籤收之日起即生效,因爲這是終審判決;
3、其他說明如果拿到的是一審判決書,建議找主辦法官開具生效證明,避免重婚。原因是,對於第一審法院的裁判文書或者裁定,如果當事人沒有上訴而導致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生效的,則當事人可要求法院開具判決生效的證明。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離婚判決書何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