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決書什麼時候生效

離婚判決書什麼時候生效

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離婚判決書,一審判決書送達15天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的,即告生效;二審判決一經作出,立即生效。上訴期間的最後一天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期滿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爲屆滿日期。

一、離婚判決書什麼時候生效

離婚判決書,一審判決書送達15天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的,即告生效;二審判決一經作出,立即生效。

離婚判決書的生效日期如下:

(1)判決書自當事人收到之日的次日起計算上訴期間,採取公告送達的,從公告日滿的第二天開始計算;

(2)雙方不是同時收到的,分別計算上訴期間;

(3)一審判決上訴期間爲15天,超過上訴期間雙方均未提出上訴的,判決書生效;

(4)上訴期間的最後一天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期滿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爲屆滿日期。

也就是說如果被告缺席,離婚判決書依然會簽發,會透過送達形式給缺席被告。

離婚判決書什麼時候生效 第2張

如果缺席的被告 15 天之內不進行起訴,則判決書生效=離婚證

這樣算下來,一審結束後,如果缺席方在有效時間內沒有上訴,則判決書已經生效。

如果缺席方進行了上訴,那麼請等待法院安排的二審。

如果法院判決不予離婚,那麼需要 6 個月後才能重新起訴離婚。

二、離婚判決書生效證明如何辦理?

訴訟離婚後,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還需要配合裁判文書生效證明,以證明該裁判文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經法院判決離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書,因爲法院生效後的離婚判決書與民政局的離婚證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所以當事人不需要將生效的離婚判決書換離婚證。但離婚判決書要配合生效證明一起使用。當法院不主動出具判決生效證明時,當事人領取離婚裁判文書後,應在文書生效後及時向法院申請開具生效證明,以免日後辦理相關事務時發生不必要的延誤。

離婚判決書什麼時候生效 第3張

三、有了離婚判決書還要領離婚證嗎?

1、離婚證和離婚判決書只能有一樣。

2、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和民政局的離婚證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離婚案件屬於民事訴訟,因此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一審判決下達15日之後,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的即告生效;二審判決一經做出判決覺得後即刻生效。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和離婚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經過法院判決離婚的不需要再次辦理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