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肇東的可以起訴離婚嗎

在我國肇東的可以起訴離婚嗎

無法想象有些人對於婚姻的理解程度偏失到一種根本就沒有法律意識的狀態中,婚姻的本質有的時候並不見得就是你情我願這麼簡單的事情。在我國的黑龍江省的肇東市,小編最近看到就有些肇東市的網友在問詢,在我國肇東的可以起訴離婚嗎?所以在下面這篇文章當中將給出詳細的答案。

一、在我國肇東的可以起訴離婚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起訴離婚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

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訴離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對於起訴離婚條件的相關規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起訴的,應准予離婚。

二、法院對於離婚的處理

如果沒有證據夫妻感情確實破裂,法院可以調解和好,不能調解的,應該判決不準離婚的,原告不能在六個月內重新提起離婚訴訟,除非有新情況、新理由。調解和好的,原告也不能在六個月內重新提起離婚訴訟。

三、起訴離婚提供的證據可包括: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鑑定書;

(4)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願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係的意見;

(10)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11)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

在我國境內的全體公民起訴離婚這都是一種最基本的民事權利了,所以肇東也沒有什麼特殊的就不能起訴離婚了,不過要注意的是,起訴離婚只能是夫妻當中的一方自己提出來的,其他人不能因爲看不慣就越俎代庖的去代替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