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不離婚一方要離婚怎麼辦?

可以選擇訴訟離婚,我國訴訟離婚適用於以下幾類情形:

如果一方不離婚一方要離婚怎麼辦?

①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

②夫妻雙方都願意離婚但在子女撫養、財產等問題上不能達成協議的;

③夫妻雙方雖然都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財產等問題達成協議,但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爲法律承認的事實婚姻;

④雖進行婚姻登記但登記的地點並不在中國內地的。

審理離婚案件必須首先進行調解。經過調解後一般會產生兩種法律後果:①男女雙方對離婚的各方面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製作民事調解書,調解書送達當事人簽字後發生離婚的效力。②在人民法院調解無效的情形下,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對財產和子女等問題作出判決,判決生效之日起發生離婚的效力。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要到對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A、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B、戶口

C、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D、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男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A.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B.經調解後,對方同意當事人的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當事人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C.經調解後,當事人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透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爲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民法典》規定了准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B、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C.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E.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須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是現役軍人,他如果不同意離婚,那麼單方不能提起離婚訴訟。

針對於夫妻雙方之間離婚,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話,很有可能是因爲雙方之間所對於權利的分割並沒有明確的協商成功,雙方可以再次進行協商,如果最終協商不成功的話,可以透過法院訴訟來進行離婚。在進行訴訟時可以提交有關於對自己有利的證據。